发布日期:2017年07月12日 09:46 作者: 点击:[]
学院各部门:
根据学校安排,全院师生将在7月15日起开始假期生活。为保证全院师生渡过一个快乐、安全的假期,同时为新学期的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,现就有关事宜要求如下。
1.假前各教研室主任和班主任要对相关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,包括自然灾害防范、旅游安全、消防安全、交通安全、食品及卫生防疫、易燃易爆物防范和人身伤害预防等方面的教育。学工部门要结合学校“关于做好2017年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”,对全院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。使全院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,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确保师生安全返校。按照学校的要求,暑假期间禁止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。
2.有科研和工作任务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,强化直接责任、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,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。
3.全院党员领导干部和教师要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严格遵守廉洁纪律,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。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旅游和参与高消费活动;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。参加各种活动时要言行得体。
4.全体党员要根据学院党委的学习计划和本支部的安排,认真做好暑假期间的政治理论学习,不拘一格的利用新形式开展“三会一课”,真正把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落到实处。
5.暑假期间,学院如有其他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。各部门负责人外出长春市要向学院主要领导报告。全体处科级干部、教研室主任和党代会代表假期要保持手机畅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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